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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际凯、通讯员赵欣)近日,我省印发《湖北省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为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基层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在乡镇老年学校达到50%、社区(村)老年学校(老年教学点)达到30%基础上,到2025年实现全省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25%以上,有效缓解基层老年人学习活动“一座难求”的供需矛盾。

方案按照“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统筹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基层自筹、社会参与、财政支持”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从2023年起,用3年时间每年安排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00万元,对学习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给予补助。《行动方案》还细化了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的项目范围、补助标准、项目申报、项目管理和保障措施。

据悉,2013年开始,省委老干部局会同省发改委按照“建好省级、带动市级、促进县级”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推动省、市、县三级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5亿元,带动地方投资26亿多元。推动新建和改扩建89个市、县(区)老年大学,全省市、县(区)全部建成1所骨干且具规模的老年大学,总建筑面积150多万平方米,在老年大学学习活动的老年人达50多万人。全省17所老年大学被评为全国示范老年大学,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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