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农村低保都是以当地为基础,这样才能便于查询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当地情况。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这一点大家要注意,有个别地区农村低保的标准不一样,所以还是要多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城市低保申请流程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农村低保申请的流程
提出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劳动部、残联部颁发的残疾证明、指定医院出局的劳动力证明、村委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等;
村委评议初审:主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以及实际的生活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会进行公示,有异议的提交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标准的直接退回;
乡镇政府复审:对于提交上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标准的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的,直接交由村委予以退回,但需要阐明不通过的原因;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完的最后结果交由村委公示不少于三天,最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领取卡,最终符合要求的人员就能领到规定数额的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