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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柴文琪、陈萌)电力是生活必需品,也是特殊的商品,能在市场上交易。3月9日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获悉,目前,我省已注册电力市场主体8000余家,2022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约1279.13亿千瓦时,相比2021年增长33.01%。
近年来,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为市场主体释放了政策红利。2014年,我省首次试点“直购电”。2017年初,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揭牌成立。2018年,湖北首次开放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进入电力市场。
2020年,我省首次以“注册制”代替“准入制”,取消行政审批环节,推行注册承诺制,常规用户的入市门槛由500万千瓦时降至300万千瓦时,使市场主体更快入市。
市场门槛不断放低,使得交易规模节节攀升。2018年,湖北直接交易电量为420.55亿千瓦时;2019年达623.62亿千瓦时;2020年达706.46亿千瓦时。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这一政策刺激了电力市场主体大量入市。”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全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注册用户数首次超过4000个,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后,注册电力市场主体猛增至8000余家。电力市场日趋成熟,对电力商品释放准确的价格信号,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达到企业降成本、发电更稳定、能源更清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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