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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戴辉、通讯员方庆)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的通告》,决定5月1日起对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适当调整。

《通告》指出,2020年及以后通车的高速公路,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8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00公里每小时;小型汽车原最高限速值为10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公里每小时;中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等其他车辆原则上提高至90公里每小时。同时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限速值设置不超过设计时速20公里以上,同路段小型汽车与其他机动车限速差一般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小型汽车限速值不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不超过100公里每小时,摩托车限速值不超过80公里每小时。

根据这一规定,此次我省有15条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限速值调整(中长及以上隧道依然限速)。其中纳入国高网、省高网的高速分别有4条、11条。麻安高速大广铁门枢纽互通至京港澳大悟互通、宜华高速宜都南互通至鄂湘省界、呼北高速白洋互通至宜都南互通、武松高速万全互通至分盐互通、麻阳高速沪渝武穴互通至杭瑞阳新互通、十淅高速福银丁家营枢纽互通、蕲嘉高速大广大冶互通至麻阳蕲春互通、赤洪高速赤壁长江大桥至武松洪湖互通等路段,小型汽车时速由100公里提高至110公里,中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时速由80公里提高至90公里。麻城龟峰山高速、张太高速沪蓉张家口互通至太平溪、郧巫高速福银郧西互通至鄂渝省界等路段小型汽车时速由80公里提高至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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