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记者获悉,根据《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实施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面向大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推出基于信用为基础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参保人只要在入院前授权开通惠民就医服务,无需缴纳押金,就能够直接办理住院,诊疗期间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经由银行核发的“惠民就医额度”予以垫付,患者可以在诊疗结束时或离院后再还款。这项服务的推出,将大幅提高医院的就诊效率,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垫资的压力。

A.参保人享受惠民就医服务的办理条件

传统的就医流程是“先交钱再看病”,住院时“先交押金再住院”,前者容易造成“看病5分钟,缴费半小时”的难题,而后者则给患者带来垫资压力,有时会引发急症患者因押金携带不足贻误治疗的情形。

“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的便捷主要体现在办理入院手续和出院费用结算两点。

据悉,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前,通过手机上的医保服务大厅申请开通惠民就医服务,由提供服务的银行核发信用就医额度。

符合住院条件且已开通惠民就医和签订一体化结算服务协议的参保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交纳住院押金。

参保患者出院时,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自付部分(即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可在离院时或离院后,由惠民就医信用额度予以线上垫付,如果忘记结算,也可由医院发起自动结算。患者向银行归还“惠民就医资金”,可在约定还款期前主动支付,也可以通过申请惠民就医时绑定的借记卡进行自动还款。

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优惠政策的医疗费用包括: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如: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发生的住院费等。

据悉,从今年5月起启动“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首先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和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共9家医院试运行,之后将陆续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推广。

B.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保障定点医院正常运转

为保证“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的模式可持续开展,《方案》还制定了“责任分担、风险共济”的配套措施,为“先诊疗后付费”的推广保驾护航。

比如参保患者在申请开通“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惠民就医服务时,需要与定点机构一并签订“一体化”结算约定,一旦出现逾期未付款,惠民就医信用额度可按约定自动代扣,支付逾期欠款,未履行及时还款义务的将被记入征信系统;

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个人应承担费用情况,自行制定分阶段付费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运转;

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按医保协议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算符合规定的医保基金。

C.5万余名参保人开通了惠民就医服务

2021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信用就医、无感支付”惠民就医服务,缓解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压力,免去了医院窗口排队缴费的烦恼。

“信用就医”即患者凭个人征信记录,在医保线上服务平台上签约,获得一定的就医额度,待看诊、检查、治疗、购药等就医过程全部结束后,额度内的医疗费用由金融机构先行垫付,患者可以在协议约定时间内还款或分期还款,59天内免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先诊疗后付费”。

截至2022年4月12日,大连市已有5万余名参保人开通了惠民就医服务,交通银行大连分行已向全市发放“惠民就医”授信总额度2.05亿元,实际用于支付8.6万元。

升级后的“惠民就医”服务有以下特点:一是保障范围扩大。“惠民就医”的结算范围从门诊延伸至住院;二是保障力度增强。惠民授信额度由原来的1000-8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记者 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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