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去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起,处理3人,为47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10名处级、8名科级干部在澄清后获提拔重用。
据悉,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武汉市纪委监委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重点打击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检举控告,意图影响个人、干扰组织,使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受到党纪国法追究或者受到不良影响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5类恶意检举控告行为:政治品行恶劣,栽赃、抹黑、诋毁他人的;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材料、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于嫉妒心理,为发泄私愤,造谣生事,打击报复他人的;心怀不满,为了个人私利,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的;编造事实,诽谤中伤干部及办案人员,意图转移视线,干扰阻挠组织调查的。
据了解,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构建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的综合研判、高效核查、精准处理、结果运用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着眼高效启动澄清和倒查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建立涉嫌诬告件5日内快速研判制度,对实名查否件、1个月内收到的举报件、反映事项单一的信访件等集中重点分析研判。对标注为重点件的,在查核信访件原件的同时,研判是否涉嫌诬告陷害。坚持严格区分主体身份,有效区分诬告与错告、诬告陷害违纪违法与犯罪行为,对审批立案的诬告陷害件,逐一分析研判、精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