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时间的相关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二、营业执照网上年报具体步骤为: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2、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新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3、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年度】,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4、【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按照步骤填写。

5、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16年报2015年度,2015年报2014年度,201,5年注册的公司2016年再做年报即可。

基本程序

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企业交纳年检费;

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年审过期,你的企业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可以向申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进行补报,具体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咨询或者拨打12315(工商管理局热线)咨询。

2、不正常年检的可能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期限内未进行年检的可能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更严重的情况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具体可以参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第(1)款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2)款规定: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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