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近日,湖北省林业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制定《湖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四部门协调衔接等工作机制,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办法》明确涉林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案件移送的程序和要求;对案件不移送、移送不受理、材料不齐全等具体情形,均进行详细规定,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办法》强化林业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全过程密切配合,对于补充调查、行政执法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向案件咨询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挂牌督办工作;完善跨部门监督机制,明确立案监督建议等权利。相关证据,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可以用于刑事诉讼,从而保证在总体上形成案件移送、立案、监督、起诉等程序环环相扣。

《办法》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据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我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林地、草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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