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的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有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朋友,快到领取年龄了但还没有缴满年限,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要看所在地区的补缴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可知,自2014年2月21日起前已年满60周岁,并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补缴就能领取基础养老金。2014年2月21日后,距规定领取年龄(60岁)不足15年的,可以按年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只能按年缴费。

3但随着政策变化,不少地区可能已经不允许一次性补缴了,但部分地区还是允许补缴的。

有些农村户口进城务工的朋友,可能会面临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情况,那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不可以退保呢?

1但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给本人。除了直接退回账户余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需要注意的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4此外,参保人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可以退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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